■田耿文
“保險+期貨”模式自2015年試點推出以來,持續優化完善。特別是,2023年,大連商品交易所(以下簡稱“大商所”)系統性引入農業龍頭企業與銀行機構,創新推出“銀期保”種收專項項目,為規模化農業種植主體提供了全周期、綜合性的金融服務。
“保險+期貨”核心價值在于重構了農業風險分擔機制。通過期貨市場的價格發現和套期保值功能,為農業風險提供了對沖工具,有效降低了農戶面臨的價格波動風險。同時,這種創新的農業風險分擔機制為金融機構與農業產業的深度融合提供了范例,吸引了更多的金融資源投向農業領域,為農業的可持續發展注入了新活力。
在這一機制的實踐中,各類金融主體各司其職、優勢互補,形成了多元協同的服務格局。比如,銀行可依托“保險+期貨”的保單,為農戶提供低息貸款,解決了融資難、融資貴問題;期貨交易所則通過設立交割庫、基差貿易等,讓農產品更順暢地對接全國市場。
隨著實踐深入,各參與主體進一步探索衍生服務模式,針對性開發出“保險+期貨+信貸”“保險+期貨+訂單農業”等衍生產品,形成“風險保障+融資支持+銷售渠道”的生態鏈。這不僅為農戶增加了鎖定收益的通道,讓農戶得到了實惠,客觀上也推動著農業產業向規模化、標準化、品牌化邁進。
記者在采訪中了解到,經過多年實踐,農戶的風險管理意識不斷提高,已從最初的“被動接受”轉向“主動參與”。越來越多的農戶也逐漸認識到“保險+期貨”的本質是風險管理,而非一定能增加收益,賠付少甚至不賠付都是有可能發生的事情,這恰恰說明農產品能賣得上好價錢。農戶的科學風險管理觀念隨著“保險+期貨”的深入正逐步提升,這也有助于促使農戶制定合理的種植、養殖計劃,科學地進行農業生產。
當然,“保險+期貨”的發展仍存在提升空間。從現實需求來看,部分品種的保障水平與農戶期望仍有差距,比如,一些經濟作物的保險金額未能完全覆蓋生產成本,極端天氣下的賠付時效也需進一步加快;從參與廣度來看,部分偏遠地區農戶因信息閉塞、認知不足,參與度相對較低;從長效機制來看,當前項目多依賴階段性財政補貼,長期可持續的補貼與市場化運作平衡機制仍需完善。
筆者認為,隨著社會各界對“保險+期貨”項目的關注度與支持度持續升溫,下一步可從兩方面推動其提質增效。一方面,要推動更多特色農產品納入試點,同時開發更多更有特色的產品或模式,滿足不同農業經營主體的需求;另一方面,要繼續加強農戶金融知識培訓,激發其農業生產的內生動力,從而確保“保險+期貨”這一惠農模式真正發揮出應有作用。唯有如此,才能讓“保險+期貨”這一模式真正扎根鄉村,為農業強國建設提供更堅實的金融支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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