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郝飛
《中共中央關于制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五個五年規劃的建議》提出,高質量推進國家重大戰略實施和重點領域安全能力項目建設。作為服務實體經濟的主力軍,銀行應主動錨定政策導向,以金融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為抓手,從產品創新、機制協同、風險管控等多維度發力,為國家重大戰略實施和重點領域安全能力建設(“兩重”建設)注入持續穩定的金融動能。
“兩重”項目兼具戰略性與長期性,既涵蓋高端裝備制造、新能源等新質生產力相關領域,也包含重大基建、能源安全等關鍵工程,對金融產品的適配性、靈活性提出更高要求。
銀行需打破“抵押物依賴”的傳統思維,針對創新型企業技術研發周期長、無形資產占比高的特點,加大知識產權質押貸、技術研發專項貸等產品供給,讓專利、研發數據等“軟資產”轉化為融資“硬支撐”;針對重大基建項目資金需求大、回收周期長的特性,積極推出超長期貸款、特定資產收費權支持貸款等產品,靈活調整還款計劃,實現資金供給與項目周期精準匹配。
協同聯動是放大“兩重”建設效應的關鍵,銀行需構建“政銀企社”多元協同機制,撬動各類資本形成合力。在政企協同層面,銀行需主動對接地方政府相關部門,參與“兩重”項目庫共享機制,提前獲取項目規劃、審批進度等關鍵信息,精準匹配資金需求,借助政府增信降低融資風險;在跨機構協同層面,針對大額重大項目,牽頭組建銀團貸款,聯動保險、信托等金融機構共同出資,拓寬資金來源渠道;在資本協同層面,積極對接國家及地方產業基金,設立“兩重”建設專項子基金,聯動財政貼息政策,降低綜合融資成本,以“金融+政策”合力撬動民間資本積極跟進,形成“財政引導、金融主導、社會參與”的多元融資格局。
風險可控是金融支持“兩重”建設的底線,銀行需構建適配“兩重”項目特點的風險管控體系。在內部協同環節,銀行需打破部門壁壘,組建“兩重”建設專項工作專班,整合信貸、風控、投行等部門資源,簡化審批流程,實現項目對接、盡調、放款全流程高效運轉;在風險評估環節,突破傳統財務指標依賴,將項目的戰略價值、技術前景、政策適配性等納入評估體系,借助AI技術實現風險動態監測,提高對科技型企業、長周期項目的風險容忍度;在資金管理環節,打通金融數據與“兩重”項目建設數據接口,同步資金撥付與項目建設節奏,強化資金流向監管,確保資金精準投放至關鍵環節。
總體而言,“兩重”建設是關乎國家長遠發展的戰略部署,銀行需牢牢把握戰略性、前瞻性、全局性要求,以產品創新破解融資痛點,以協同機制放大建設效應,以精準風控筑牢安全底線,讓金融活水持續流向重大戰略實施和重點領域安全能力建設的關鍵環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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