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記者 郝飛
日前,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官網發布《陜西金融監管局關于陜西秦農農村商業銀行發行資本補充工具的批復》(以下簡稱《批復》),同意秦農銀行發行總額不超過60億元的資本補充工具,其中包括不超過40億元的二級資本債券和不超過20億元的無固定期限資本債券。
《批復》指出,秦農銀行可在批準額度內,自主決定資本補充工具的具體發行時間、批次和規模,并于批準后24個月內完成發行。
2022年9月,原中國銀保監會發布《中國銀保監會關于修改部分行政許可規章的決定》(以下簡稱《決定》)。《決定》明確,“將《中國銀保監會農村中小銀行機構行政許可事項實施辦法》第八十三條修改為:農村中小銀行機構申請資本工具計劃發行額度,由地市級派出機構或所在城市省級派出機構受理,省級派出機構審查并決定,事后報告銀保監會”;“農村中小銀行機構可在批準額度內,自主決定具體工具品種、發行時間、批次和規模,并于批準后的24個月內完成發行”。
《決定》發布前,農村中小銀行向監管部門提交發行債券請示時,一般明確發行債券的品種。《決定》發布后,農村中小銀行在申請發行債券時,以資本工具計劃發行額度等形式提出申請,監管部門在批復時明確相關銀行可自主決定發行的具體工具品種、發行時間、批次和規模。比如:安徽利辛農商銀行提交《安徽利辛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關于申請資本工具計劃發行額度的請示》(利農商銀發〔2023〕149號)后,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安徽監管局批復,同意利辛農商銀行發行不超過4億元人民幣的資本工具,明確利辛農商銀行可在批準額度內,自主決定具體工具品種、發行時間、批次和規模,并于批準后的24個月內完成發行。如在24個月內再次提交額度申請,原有剩余額度失效,以最新批準額度為準。
《決定》打破了此前農村中小銀行資本補充工具發行的傳統模式,為其資本運作注入了市場化活力。
作為陜西省內規模領先的農商銀行,秦農銀行深耕“三農”、小微金融服務與區域經濟發展。隨著該行業務規模擴張與服務深度拓展,資本補充需求日益迫切。此次獲批的60億元資本補充工具,為該行后續服務實體經濟、支持城鄉融合發展等方面提供了資金保障。
中國城市專家智庫委員會常務副秘書長林先平對《農村金融時報》記者表示,《決定》發布后,農村中小銀行擁有了更多自主決策權,可以緊盯市場利率情況,在利率下行周期擇機發行資本補充工具,規避利率高點帶來的融資壓力,從源頭降低資金補充成本,提升發行性價比。農村中小銀行可結合自身業務擴張、風險抵御等資本消耗節點,靈活安排發行批次與規模,避免集中發行對流動性造成影響,實現資本補充與經營發展的動態平衡。
(編輯 汪世軍 喬川川)
版權所有《證券日報》社有限責任公司
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許可證 10120240020增值電信業務經營許可證 京B2-20250455
京公網安備 11010602201377號京ICP備19002521號
證券日報網所載文章、數據僅供參考,使用前務請仔細閱讀法律申明,風險自負。
證券日報社電話:010-83251700網站電話:010-83251800 網站傳真:010-83251801電子郵件:xmtzx@zqrb.net
掃一掃,即可下載
掃一掃,加關注
掃一掃,加關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