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記者 郝飛
日前,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官網發布《山東金融監管局關于山東臨朐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參股濱州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復》等多條批復,分別同意臨朐農商銀行、郯城農商銀行、濰坊農商銀行、菏澤農商銀行、濟陽農商銀行5家農商銀行參股濱州農商銀行。
據悉,上述5家農商銀行將分別參股濱州農商銀行5000萬股股份,參股完成后,5家機構均分別持有濱州農商銀行2.73%的股份。
“省內農商銀行同業參股主要分兩類情形:一是置換原有股東股份;二是新增資金入股。”一位農信機構資深從業者在接受《農村金融時報》記者采訪時直言,臨朐農商銀行等機構參股濱州農商銀行屬于后者。相比股權置換,這種“真金白銀”的注入方式不僅能進一步提升農商銀行的資本充足率,還能增加農商銀行的可用資金額度。
近年來,省內農商銀行同業參股的案例持續增多,這種以股權為紐帶的合作模式,正逐步成為農商銀行增資擴股的重要路徑之一。省內同業參股農商銀行,是農村金融機構破解發展瓶頸、構建協同生態的深層探索。
據記者了解,這一趨勢并非山東獨有,在浙江、四川、新疆等多個省(自治區),形式多樣的同業參股實踐已陸續落地,形成各具特色的發展路徑。比如,2025年9月,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官網發布《新疆金融監管局關于新疆北屯農商銀行變更股權的批復》,同意博樂農商銀行按每股1元的價格受讓北屯農商銀行285戶自然人股東持有的9196萬股股份。受讓后博樂農商銀行持有北屯農商銀行9196萬股股份,持股比例為61.31%。
上海市長三角科創產業金融服務協同創新中心研究員孫文華對《農村金融時報》記者表示,省內同業參股對農商銀行長遠發展有如下促進作用:一是優化股權與治理結構。一般情況下,省內同業參股農商銀行入股資金規模較大(遠超自然人股東),能夠有效破解股權分散、決策低效等痛點。同時,參股方可通過輸出成熟管理經驗,推動被參股行進一步完善組織架構,從根源上提升風險防控能力,筑牢可持續發展根基;二是實現資源協同與優勢互補。參股方可將成熟的業務模式、技術系統平移至被參股行,例如,供應鏈金融服務方案、數字化運營體系等。被參股行可以深耕本地市場、服務好各類客戶,二者形成跨區域資源整合效應,顯著放大服務鄉村振興的金融效能;三是強化資本實力與發展韌性。省內同業參股通過新增資金注入或股權結構優化,直接充實被參股行資本金,提升資本充足率水平,為其擴大信貸投放規模、精準服務實體經濟提供堅實的資本支撐。
(編輯 汪世軍 孫倩)
版權所有《證券日報》社有限責任公司
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許可證 10120240020增值電信業務經營許可證 京B2-20250455
京公網安備 11010602201377號京ICP備19002521號
證券日報網所載文章、數據僅供參考,使用前務請仔細閱讀法律申明,風險自負。
證券日報社電話:010-83251700網站電話:010-83251800 網站傳真:010-83251801電子郵件:xmtzx@zqrb.net
掃一掃,即可下載
掃一掃,加關注
掃一掃,加關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