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段時間,網貸行業突現逾期潮、爆雷潮,風險的背后是整個行業流動性趨緊,網貸平臺借款人在行業動蕩時期還款意愿降低,甚至惡意逾期。
讓網貸平臺無力應對的是,逾期風險下針對借款人尚缺乏有效的約束和懲戒機制。
當然,也有從業人士指出,當前的狀況也給到網貸平臺一些警示。平臺業務涉及的債務債權關系是否正常?能否依法向法院或者仲裁主張債權?平臺在開展業務時要對這些問題保持敏感,并制定預案。
司法介入催收效率有待提升
自今年年初以來,為打擊暴力催收等違法犯罪行為,“掃黑除惡”專項行動讓暴力催收有所收斂,但平臺正常的催收和借款人還款意愿也受到影響。
網貸行業當下的際遇與借款人的還款意愿息息相關。
“就是想著平臺死,省的還錢。”老賴風險急速上升,成了網貸平臺難以緩釋的痛處。
以前,網貸平臺可以利用貸后團隊或者外包的催收公司直接催款,但現在,“變成上門友好談判、電話催收、法律訴訟、仲裁等方式。”
催收方式發生改變,但催回效率有待提升。
盈科律師事務所傅明明指出,對于打擊逃廢債等刻意甚至惡意的逾期行為,主觀是否為惡意很難界定。“如果有轉移資產的行為,才可控告拒不執行生效判決、裁定罪。”
仲財通總經理丁志剛還向網貸之家表示,仲裁主要針對網絡糾紛提供網絡解決方案,能夠提高效率,壓降成本。“但如果案子牽涉到線下的證據和流程,效率提升就有限,所以仲裁方式的解決針對網絡借貸案件總體的效率提升就有限。”
不過,即使通過了訴訟、仲裁程序,仲裁機構或法院做出裁決,還要面臨執行難的問題。
排除借款人刻意逃避的情況,“如果被執行人無財產,客觀上不能執行,當事人也需要理性看待,無法責怪法院和司法。”
催收效率低平臺資產也有問題
網貸行業逾期、流動性風險難以遏制,但催收方式的突變只是一方面,這其中所暴露的問題,還有網貸平臺資產自身的問題。
“現在出事的一些P2P,很多的債務都不是民事上的債權債務問題。”
丁志剛表示,如果平臺因為期限錯配,投資人抽貸造成不能回款,是平臺本身可能面臨著不合規的問題,肯定也就不愿意提供證據,投資人通過法律手段維權就很難。
另外,最近很多出問題的網貸平臺,存在底層資產不透明,以空殼公司為主體規避個人借貸限額、大標融資的問題,有詐騙嫌疑。“本身就是空殼公司,走民事的司法程序也就沒有意義。”
而排除上述的非正常經營的因素,另外的問題則是網貸平臺普遍不注意業務是否能夠依法向法院或者仲裁主張債權。“等到這次普遍違約或者逃廢債出現,平臺再去搜集證據,有時候為時已晚,舉證難度很大,也不方便司法機關認證,因此會遇到走法律程序時間長、成本高的問題。”
“比如跟我們正在對接的某頭部平臺,使用的是某銀行的資金存管,該銀行存管系統無法向平臺提供存管戶中出借人到借款人的資金憑證,缺少這個關鍵證據,走法律途徑就會很難。”丁志剛舉例說道。
以前,可能網貸平臺對貸后資產處置的司法解決方案沒有很強的感知,在業務上也沒有留足余地,但現在突變的狀況,也教育網貸平臺要注重司法催收的資產處置方式。
針對于上述網貸平臺遇到的囧境,也有司法界從業人士認為對于網貸行業監管的一刀切脫離了實際。比如規定不得進行期限錯配,但平臺在設計產品時較常見的做法是允許一定比例的期限錯配,這有利于提高資金利用率,風險也不大。
“有些平臺業務明明挺健康,但是由于這些做法可能涉及違規,所以也就沒有積極性去按照法訴的要求設計業務,完善證據鏈。擔心走到司法途徑還會被對方投訴違規,造成整個平臺的風險。”
業內呼吁:信息共享加大懲戒力度
對于目前網貸平臺的境遇,開鑫金服總經理周治翰向網貸之家表示,可以完善“老賴”信息共享、公示制度。“中國互聯網金融協會的信用信息共享系統,已經實現了接入會員間的借款人信息共享。接入平臺在發布借款項目前,都會在系統里查詢借款人的資信情況。如果借款人有較多‘黑歷史’,很可能就會被平臺拒絕。”
未來,隨著樣本的增加和數據的聯通,“老賴”想要在不同平臺,利用信息不對稱借款的難度將越來越大,甚至徹底不對“老賴”提供融資服務。
另外,周治翰還建議未來將網貸行業的借款用戶數據接入央行征信體系,并將“老賴”黑名單共享給銀行、航空公司、鐵路局、媒體等機構,對嚴重失信人進行公示,限制其乘坐飛機、高鐵、辦理銀行業務等,持續加大對其震懾力度。
易港金融副總裁王龍峰也表示,希望法院等相關部門加大對這些行為的判罰、執行效率,并認可通過線上、仲裁等多種方式結合的執行方案;另外則是相關部門要加大對逃廢債、惡意逾期行為的處罰力度,增加相應處罰方式方法,并執行全國統一標準。
王龍峰還進一步指出,“對于惡意逾期的客戶,司法上要對中介方、擔保方的催收行為作出中性的認定,這樣才能夠讓債權方掌握主動權,才能夠通過多種合理的方式處理和追討債務。”
當然,也有從業人士認為,頭痛治頭腳痛醫腳的突擊式運動執法,也導致了相關惡意逾期債務人的有恃無恐,驗證了那句“欠債的是大爺”調侃。“監管的審慎對網貸行業的穩定尤為重要。”
老賴不還款或將受刑法打擊
值得注意的,針對借款人逾期、行業流動性風險,相關部門已經開始行動。
近期,中國互聯網金融協會、浙江互聯網金融聯合會等行業組織相繼發聲,呼吁加大打擊力度,整治逃廢債等行為。
實際上,借款人借款后不按時還款甚至惡意逃避的,除了對個人信用信息產生難以消除的影響,輕則將影響到自身及子女的工作和生活,嚴重者還將受到刑法的嚴厲打擊。
針對逾期借款人可能受到的民事、刑事責任,中國銀行法學研究會理事肖颯指出,網貸借款人組團違約,寫黑材料,將平臺搞倒,以達到無償占有資金的目的,行為違法甚至涉嫌犯罪。
具體而言,這些行為面臨著民事法律責任和刑事責任:
民事上,借款人逾期不返還相應借款,出借人向法院提起訴訟后,借款人不僅需要承擔借款本金及利息,還應支付出借人為維護自身合法權益而支出的各項費用;
逾期不履行還款義務,借款人、借款企業及企業主要負責人將被列入失信人名單。列入失信人名單的借款人將被限制消費,出行受阻,子女入學接受教育及就業等均會在一定程度上受到影響;
組團寫黑材料,侵犯平臺的名譽權。法人的名稱權、名譽權、榮譽權受到侵害的,將會面臨民事賠償責任風險。
而可能受到的刑事責任包括:
當民事判決書將責任落定,當事人有能力償還出借款項仍不償還,情節嚴重的,將涉嫌觸犯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
借款時便有騙取他人財物的故意,以非法占有為目的,拒不償還借款,數額較大者,將涉嫌合同詐騙罪;
用其他手段騙取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將涉嫌觸犯詐騙罪;
抹黑平臺,侵犯他人名譽權嚴重者,將涉嫌構成侮辱罪、誹謗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