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加強理財產品流動性管理,保護投資者合法權益,銀保監會制定了《理財公司理財產品流動性風險管理辦法》,于12月17日發布,自發布之日起5個月后施行。
銀保監會有關負責人表示,當前理財產品正在推進凈值化轉型,對產品流動性管理提出更高要求。出于維護金融市場穩定的需要,出臺《辦法》,有助于督促機構加強產品流動性管理,更好防范風險跨市場、跨產品傳染。《辦法》充分借鑒國內外監管實踐,注重與國內外監管規則保持一致,對理財產品流動性管控重點進行明確與規范,并結合理財產品轉型特點,強化信息透明度、合作機構管理等要求。
《辦法》要求理財公司建立有效的公司治理和管控機制,健全各項管理制度并有效實施。一是理財公司應當建立健全理財產品流動性風險管理制度與治理結構,指定部門設立專門崗位、配備充足具備勝任能力的人員負責理財產品流動性風險管理。二是承擔理財產品投資運作管理職責的部門負責人對該理財產品的流動性風險管理承擔主要責任。三是理財公司應當指定部門負責理財產品流動性風險壓力測試,并與投資管理部門保持相對獨立。四是理財公司應當采取有效措施加強第三方合作管理,確保及時充分獲取相關信息,滿足理財產品流動性風險管理需要。
在理財產品投資交易管理方面,《辦法》強調將流動性風險管理貫穿于理財業務運行的全流程。一是理財公司應當在理財產品設計階段,綜合評估投資資產流動性、投資者類型與風險偏好等因素,審慎確定開放式、封閉式等產品運作方式,合理設計認購和贖回安排。二是理財公司應當持續做好低流動性資產、流動性受限資產和高流動性資產的投資管理,提高資產流動性與產品運作方式的匹配程度。三是理財公司應當持續監測理財產品流動性風險,審慎評估產品所投資各類資產的估值計價和變現能力,充分考慮聲譽風險、信用風險、市場風險、交易對手風險等的可能影響,并提前作出應對安排。
針對理財公司運用理財產品流動性管理措施,《辦法》要求理財公司加強理財產品認購、贖回管理,依照法律法規及理財產品合同的約定,合理運用理財產品流動性管理措施,以更好維護投資者合法權益。合理運用管理措施還有助于保持投資策略的相對穩定,為投資者獲取長期投資、價值投資收益。
| 15:15 | 東誠藥業:控股子公司獲得放射性藥... |
| 15:15 | 上海沿浦:擬使用不超過5000萬元可... |
| 15:15 | 雪天鹽業:控股股東及其一致行動人... |
| 15:15 | 安井食品:全資子公司鼎益豐食品(... |
| 15:15 | 銀邦股份:股東無錫新邦科技有限公... |
| 15:15 | 中材國際:成都建材院繼續為成都埃... |
| 15:15 | 東星醫療:關于使用部分閑置募集資... |
| 15:15 | 英派斯:特定股東青島青英完成減持... |
| 15:15 | 通行寶:選舉蔣海晨為職工代表董事 |
| 15:15 | 東方創業:調整回購股份價格上限 |
| 15:15 | 嘉澤新能:關于“嘉澤轉債”轉股價... |
| 15:15 | 恩華藥業:提名孔徐生為獨立董事候... |
版權所有證券日報網
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許可證 10120180014增值電信業務經營許可證B2-20181903
京公網安備 11010202007567號京ICP備17054264號
證券日報網所載文章、數據僅供參考,使用前務請仔細閱讀法律申明,風險自負。
證券日報社電話:010-83251700網站電話:010-83251800 網站傳真:010-83251801電子郵件:xmtzx@zqrb.net
掃一掃,即可下載
掃一掃,加關注
掃一掃,加關注